上海金融法院消息,上海金融法院依法審結的原告劉某某、鄭某某訴被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袁某、羅某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生效。該案系2019年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來,全國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監高未履行公開增持承諾引發的證券侵權糾紛案件。
2025年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公開宣判該案,判令被告袁某、羅某共同賠償原告劉某某投資損失506130.96元,共同賠償原告鄭某某投資損失277406.42元。
案件宣判后,各方當事人均服判息訴。被告袁某、羅某表示,愿意主動履行一審法院生效判決。據悉,日前,兩被告已向兩原告全額支付賠償款。對于其他投資者涉訴案件,兩被告表示愿意在損失核定后,優先通過調解方式化解糾紛。
(來源:中證網)